学院各科室:
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,经学院院务会研究,决定成立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组。
教育教学督导以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,坚持“督导结合,以督促导,以导为主”的思路,遵循科学评价、客观公正、及时反馈的原则,对学院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导工作。具体职责为:
1.在学校督导组的指导和学院的领导下,协助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工作;
2.负责制定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学院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;
3.指导学院相关课程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大纲等教学九大件的编写、制作工作,并适时抽查教师以上资料的准备情况;
4.审查学院各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教研室课程教材,并提出改革意见;
5.检查学院承担的各门课程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情况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;
6.督促学院教研室规范教学管理,健全教育教学档案,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;
7.组织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工作;
8.组织开展对学院专兼职教师理论课、实践课、学生到课率等情况的课堂教学巡查;
9.负责对学院教师发生的教学责任事故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,并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;
10.根据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。
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组成员由学院会议聘任,聘任文件另发。
特此通知
创新创业学院现代产业学院
2023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