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3-11-03 点击数:

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

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
各学院、各项目组:

根据《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2〕5号)规定,现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(下称“大创计划项目”“青红旅项目”)结题验收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对象

2021-2022年立项的未结题验收项目。

二、结题验收安排

(一)验收时间:11月24日-12月2日

(二)验收平台: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

(三)验收评审: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并给出评审意见。学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,确定“一般结题”项目和“不予结题”项目。“一般结题”项目中综合得分排名前15%的进入推优评审。

(四)推优评审:专家组通过材料评阅、项目汇报展示和提问回答等方式进行。项目负责人进行5-8分钟的PPT汇报,在PPT汇报内容中,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实施情况、创新点与特色、取得成果、实施的收获与体会、经费开支等方面进行;PPT汇报结束后,进行6分钟的提问回答。得分排名前10%的项目推荐为“优秀结题”项目,经院务会审定后并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“优秀结题”项目。被评选为“优秀结题”的项目,可推荐2位学生参评“先进个人”,可推荐1位指导教师参评“优秀指导老师”。

三、材料提交

(一)项目负责人于11月9日之前加入2023年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交流QQ群(群号:627797301),并于11月23日16:30前,将结题材料上传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。具体操作流程参照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说明书》(附件1)。

(二)需报送的结题材料有:项目立项申报书、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、项目结题报告书(附件2)、过程性材料、成果一览表(附件3),成果附件等。以上材料均需PDF格式。

1.过程性材料为项目存续期间,按规定每月撰写的月报,具体内容为:本月项目开展情况、目前所存在的问题、下一月工作计划等。

2.成果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(1)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(含刊物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、版权页等);

(2)获准授权的商标、专利(含受理)、编撰的著作;

(3)翔实的研究报告或者较为完善的商业计划书;

(4)实物、软件、设备、图纸、获奖证书等;

(5)创业实体、外部投资、营业收入、合同订单、企业利润、税收上缴、带动就业人数、宣传报道等;

(6)参与创新创业类主题讲座(沙龙)等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(如海报、活动照片、新闻等);

(7)其他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。

3.“青红旅项目”的成果附件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,还须提供对接县、乡、村或农户所签署的对接合作协议(复印件)和被市(县)级以上新闻单位所录用的稿件(复印件或网络截图)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,项目负责人应对提交材料进行匿名处理,用“***”代替项目负责人、所属学院、指导教师、项目组成员等相关信息。

2.项目组成果材料,建议先以WORD版制作(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结语等),然后转换成 PDF版上传。

3.根据《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细则(试行)》(附件4)第十条之规定,所有项目经费原则上应在结题前使用完毕。项目结题后,若有经费结余且存在结题前待付款项,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,经院务会审核通过后,可适当延长经费使用期限,其余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。

联系人:周莉;联系电话:0791-87603521;办公地点: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203室。

附件:

1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说明书;

2.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书;

3.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一览表:

4.《江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细则(试行)》。


创新创业学院

2023年11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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